“冬日嗨购·惠暖拉萨”超市餐饮百货消费券
一、发放、领用时间
第一批次发放、领取及使用有效时间为:1月16日10:00--1月25日23:59
第二批次发放、领取及使用有效时间为:1月29日10:00--2月7日23:59
第三批次发放、领取及使用有效时间为:2月12日10:00--2月21日23:59
第四批次发放、领取及使用有效时间为:2月28日10:00--3月9日23:59
第五批次发放、领取及使用有效时间为:3月13日10:00--3月22日23:59
后续发放、领取及使用有效时间,请以消费券发放平台公示为准。先抢先得,抢完为止。
二、发放对象
在拉萨个人消费者(包括市外来拉萨人员)均可参与本次活动。每位参加者仅能使用一个微信账号参与本活动,多个微信号同属一个身份证时,视为同一用户。企业用户不能参与领券用券。
三、发放平台
微信是本次活动消费券发放及核销平台。
领券须知
(一)消费券类型
1张满100元减30元券、1张满200元减50元券、1张满400元减120元券。
(二)领取方式
1.消费者打开微信APP,使用微信扫一扫功能,扫描领券小程序二维码,进入“拉萨市消费券”页面进行抢券。
(领券小程序二维码)
(三)查询方式
消费者可在领券小程序“我抢到的券”页面或在微信卡包内,查看已领取到的消费券。
(四)领用规则
1.消费券一旦领取不得退换、提现、转让、赠予和变卖。
2.每轮每人只可从3种面额消费券中选择2种领取,同一面额只可领1张。消费券可在参与活动商户处核销,每笔订单仅限使用1张消费券,不可叠加使用。
3.消费者通过消费券支付时可与商户自身提供优惠叠加使用,不含其他第三方优惠,单天不限制消费券使用次数。
4.消费券未在有效期限内使用,到期自动失效。
5.订单发生全额退款时,尚在有效期内的消费券可再次使用,退款后的券有效期不变。如退款时消费券超出有效期或有效期内订单部分退款,券无法再次使用,券金额退回券池。
6.出现主办方和合作平台认定的违规行为(如虚假交易、作弊、刷单、恶意套现等),主办方有权撤销违规者参与活动资格,记录诚信档案,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