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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丰顺县一名拒不还款的男子被采取司法拘留强制措施。在法院动真格、见真章的强力震慑下,该男子的妻子积极筹款还钱,并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2019年3月,徐某玲以急需资金周转为由向徐某借款合计280000 元,双方约定:如出借方急需用钱时,应提前十天通知借款方归还借款,借款方接到出借方还款通知之日起十天内,必须还清全部借款及利息,并约定了逾期还款时的利息。徐某玲的丈夫蔡某对该笔借款知情且同意。之后,徐某多次催促徐某玲还款,徐某玲一直以资金困难为由拒绝还款。2020年5月7日,徐某将徐某玲、蔡某两夫妻起诉至丰顺法院。2020年6月29日,丰顺法院判决徐某玲偿还徐某借款本金280000元及利息,蔡某对上述借款本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判决生效后,因徐某玲、蔡某未履行判决书确定的还款义务,2020年9月8日,徐某向丰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向徐某玲和蔡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但两位被执行人一直未主动履行支付义务,亦未向法院主动申报财产。随后执行干警通过全国法院网络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车辆、不动产等财产信息,冻结了被执行人名下的银行、微信、支付宝等账户,将账户内的26078.39元划拨给申请执行人,同时查封了被执行人徐某玲名下的一辆丰田小型汽车并进行司法拍卖,将拍卖所得款60000元悉数划拨给申请执行人。之后,因被执行人确无可供执行的财产,丰顺法院于2021年2月9日对本案作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处理。
今年4月12日,申请执行人徐某向丰顺法院提出对被执行人徐某玲和蔡某司法拘留的申请,执行干警连忙奔赴被执行人家中,考虑到被执行人家中有小孩需要照顾,从善意执行的角度出发,决定先对被执行人蔡某采取强制拘留15日措施,当天将蔡某送至拘留所拘留,同时让被执行人徐某玲尽快筹钱还款。
4月18日,被执行人徐某玲筹得款项46000元支付给申请执行人徐某,并与徐某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确认被执行人徐某玲、蔡某再偿还150000元给申请执行人徐某,其中2023年12月30日前还款50000元,剩余欠款从2024年1月份起每月20号前还款2800元,直到还清150000元止。当天,徐某向法院申请提前解除对蔡某采取的司法拘留措施。
今后,丰顺法院将以开展“执行质效竞标争先”专项行动为抓手,坚持公正高效规范文明执行,采取有力举措,用足用好执行措施,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的力度和温度,让当事人的胜诉权益尽快变成“真金白银”。
来源:掌上梅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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