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7月10日)
济南市公安局历城区分局发布
《关于“惠民康生鲜超市”
(资料图)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事宜的公告》
“惠民康生鲜超市”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已由济南市公安局历城区分局立案侦查,犯罪嫌疑人董某某、刘某某现已被历城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为查明案情,打击犯罪,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最大限度为受损人员追赃挽损,历城公安分局将在7月10日至27日期间进行集中登记报案。
公告如下:
一、请未报案的集资参与人携带身份证件、银行卡(正反面)复印件、收款收据、银行流水及相关证据材料到历城区公安分局东风派出所或全福派出所报案登记,如实说明本人基本情况、详细地址、联系方式、集资参与情况。不及时申报或不如实申报,不利后果自负,请集资参与人员互相转告周知。
二、凡是参与“惠民康生鲜超市”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违法犯罪行为人(包括公司负责人、团队负责人以及为吸收资金帮助收取报酬的人员),应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积极退回非法所得,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公安机关将依法从宽处理。
三、集资参与人应依法,理性表达诉求,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的侦查工作,主动提供案件线索,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工作规定,对编造、散布各类谣言,虚假信息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联系人:高警官 王警官
联系电话:18866118327
此外,昨天
济南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分局
发布情况通报
汇中普惠财富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
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相关人员速报案
汇中普惠财富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已由济南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分局立案侦查,截至目前,已接收群众报案登记262人(后台数据显示人员950人),对济南分公司主要业务员开展调查工作,有12名业务员均认罪认罚。现我局办案单位正申请审计部门介入,对涉案资金及相关资料进行梳理审计,通过群众报案登记材料、业务员提供资料等查证涉嫌犯罪事实证据。为进一步查明案件事实,依法惩治非法集资犯罪活动,维护国家金融秩序,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再次通报如下:
凡在汇中普惠财富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参与投资未报案的群众,在本通报发布之日起60日内,到公安机关指定地点报案。报案时需准备好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合同原件及复印件、银行卡复印件、银行交易明细(显示投资及返利金额)、收据、投资网站交易记录、宣传资料等证据材料。在本通报规定期限内未按要求提交报案资料的,视为主动放弃相关权益。
汇中普惠财富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非法集资案件的集资行为人(包括公司高管、营销人员、业务人员以及其他为非法集资提供帮助人员),自本通报发出之日起主动到公安机关配合调查,将本人收取的代理费、好处费、返点费、佣金、提成等非法所得全额退缴至指定账户。对于积极配合调查、主动退还违法所得的涉案人员,依法从轻处理;拒不退缴违法所得、逃避公安机关侦查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予以严厉打击。
希望相关人员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相信并配合公安机关的工作。对于故意编造虚假信息、滋事扰序的人员,将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报案登记地址及联系电话:
1.济南市公安局市中分局大观园派出所,联系人:李警官,电话:82986505
2.济南市公安局历下分局姚家派出所,联系人:姚警官,电话:62330700
3.济南市公安局高新分局舜华路派出所,联系人:何警官,电话:8887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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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海燕 校对:杨荷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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